机械-电子产品打开包装不影响退货
发布时间:2021-10-26 06:04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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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化学试剂厂家

【中国包装网讯】国家工商总局昨日公布《网络购买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》,将自今年3月15日起实行。根据《办法》内容,消费者购买电子电器类产品时,若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,或为确认商品的品质、功能而进行公道的调试,不影响7日无理由退货。具体而言违约强拆承担什么法律费任,消费者定制的商品,鲜活易腐的商品,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,交付的报纸、期刊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。另外违建厂房国家强拆有补偿吗,如果食品、化装品、医疗器械等必要的1次性密封包装被破坏;服装、鞋帽、玩具等商标标识被摘、被剪,商品受污、受损;电子电器类进行了未经授权的维修、改动,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,或产生激活、授权信息等数据类使用痕迹等则会被视为商品不完好,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。
《办法》同时明确,对部分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,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的确认程序。如无确认,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得谢绝7日无理由退货。
依照《办法》要求,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完好的,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。